二十年冒名婚姻成难题 行政检察监督解民忧
2025-01-14 09:48:5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何文静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269
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1月14日讯(通讯员 林荔霞 李河)“这次真的要是感谢你们,解决了困扰我们20多年的难题。”近日,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,办理一起冒用他人身份婚姻登记案件,一桩冒名20年的婚姻登记被成功撤销。

未达婚龄欲登记  竟冒用身份登记结婚

2004年,陈某萍外出务工时认识了刘某利,两人恋爱并怀孕,却因陈某萍未达到法定婚龄无法登记办理结婚证。无奈之下,陈某萍便冒用其姐姐陈某娥的身份信息与刘某利进行了结婚登记。虽二人顺利登记结婚,但也因此给陈某萍夫妇此后的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,夫妇二人在购买社保、贷款买房都遇到了阻碍,因陈某娥也与其丈夫曾某刚登记结婚,亦对陈某娥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。

撤销婚姻未果  申请检察监督

为了解决这些难题,陈某萍、刘某利多方想办法,想要撤销该冒用身份取得的婚姻登记,却被告知民政部门无法依申请自行撤销,且该婚姻登记已逾二十年,已超过诉讼时效,不属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,也难以通过诉讼解决。无计可施的陈某萍、刘某利夫妇来到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求助,向检察官表达了诉求,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开展行政检察监督,帮助撤销这段冒名顶替的婚姻登记。

多方调查核实  全面查实案情

受理案件后,承办检察官立即依法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。向县民政局了解婚姻登记基本流程及办理程序,到公安机关调取了陈某萍、陈某娥姐妹的户籍资料,到婚姻登记机构调取了二人的婚姻登记原始档案,并赴陈某娥、陈某萍原籍地及居住地走访调查核实,最终查明了陈某萍冒用陈某娥身份信息进行了婚姻登记的事实。

检察公开听证  助力撤销冒名婚姻

依据调查情况,县检察院邀请当事人、人民监督员、听证员和县民政局代表参加检察公开听证会,结合查明的案件事实,就能否撤销案涉婚姻登记,充分听取各方意见。经过听证员评议,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县民政局发送检察建议,督促撤销陈某萍冒用他人身份与刘某利进行的婚姻登记。

2024年12月,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,县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,采纳了建议并及时撤销了案涉婚姻登记。至此,压在陈某萍、刘某利两人心中20多年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,迎接他们的将是“名正言顺”的幸福生活。

责编:何文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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